1)第107章 法不容情_从缩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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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部开始拟写告示。

  “刘渥,男,1984年生人,因不守营地律法作奸犯科,犯下奸淫之罪,经过商讨,剥夺犯罪嫌疑人一切权利,即刻处决。”

  数条告示很快便拟写完成,而后便张贴于“不周山”设立的各处告示栏,很快便引来了众多围观的群众。

  余奈何也正在人群中看着这则告示,心中只觉得有些赞许,似乎…这座营地有些地方好像真的不一样,他们最起码知道维系公理,那些核心的管理层也不会肆意妄为。

  对一个研究法律的老教授而言,倘若没有法度将是件恐怖的事情,任何一个成熟完善的社会体系,必须都要有法律约束,余奈何不相信人性本善,更不相信人性本恶。

  但他相信法度。

  无论你是怎样的人,无论你有怎样的想法,不管你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冲动,都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

  年幼时有父母的约束,成年后要有律法的约束。

  这样才不会让那些一心只想安稳过日子的普通百姓,感到畏惧和害怕,他们心中相信公理存在、相信法律存在,相信公平公正的存在。

  才能让“不周山”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

  余奈何带着他最得意的学生,站在告示拦前久久不曾离去,两人不知心中再想着什么。

  许久,斯斯文文的学生终于开口:“老师,不知你怎么看?”

  余奈何略微思考,便向着学生答道。

  “以畸变前的律法体系来看,量刑有些过猛,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忍不住拍手叫好。”

  学生轻笑:“老师之前就一直推行奸污死刑化的进程,畸变后果然还是老样子啊。”

  余奈何只是嘴角轻笑。

  人类在畸变缩小之前,他本是华清大学的法律系教授,不仅德高望重,还多次参加华夏的法律法规制定,并且一心致力于推动奸污罪死刑化的进程。

  他倒也不是倡议律法就应该更加残酷,只是觉得对那种毁掉另一个女性一生的人渣,就应该施以重刑。

  缩小之前,娱乐圈著名的鲜肉——吴签谦便涉嫌奸污罪,甚至将魔爪伸向了未成年,余奈何得知此事后竭力要求加入此事的审理,但最终还是遭到了拒绝,但在他和更多拥有良知的人的推动下,逍遥法外的吴签谦终于还是落网。

  号称加拿大电鳗的吴签谦,再也不能拿着牙签到处去扎人,想到这里,余奈何心中便有些得意,虽然不能让他得到死亡的惩罚,但也总算是让“电鳗”付出了代价。

  谁也想不到。

  那些衣着光鲜亮丽,样貌英俊潇洒的娱乐圈艺人,在暗地里却如此的肮脏,余奈何不由得叹息,口中呢喃道:“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啊…光鲜的背后或许是肮脏,潦倒的背后却可能是彩虹。”

  学生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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