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六章,前方高能_我把基友变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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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扭头看向旁边。

  在他的旁边,不知何时,竟然站着一个同样带着眼镜的青年。

  青年看起来二十多三十岁,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穿着白衬衫,相貌斯文,甚至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乍一看仿佛是从哪个高中学校走出来的教师。

  李达华盯着这个青年看了一会,他很确定,自己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

  而这里是他的家,没有他的允许,大门口的几个退伍兵保安,和保姆们是绝不会让任何人擅自进来的。

  如果是偷偷跑进来,李达华也不认为自己花了大价钱养的几条大型犬会安然无声。

  转瞬之间,李达华就明白,这个青年能够悄然无声站在自己面前,光凭这一点,他就绝不简单。

  “你是谁?有何贵干?”

  李达华将茶杯里的茶一口喝光,然后摘下鼻梁上的眼镜,目光直视着青年。

  他的动作没有丝毫颤抖和慌乱,显示出不弱的心理素质,能够成为富豪,除了运气之外,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李达华很清楚,紧张和慌乱改变不了什么。

  他十多年来大风大浪都见过,哪里会怕一个年龄都可以当自己儿子的人。

  戴眼镜的青年微微一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克英,现在是自由职业者……”

  李达华安静的听完了林克英的自我介绍,他不知道这些是真是假,但还是很认真的记在心里,也许今后有用。

  “我今天来,不为别的,就是想请李先生,跟我走一趟。”林克英微笑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李达华眼神闪烁了一下,而后用充满嘲讽与压力的目光盯着林克英:“你这是打算绑架我?就凭你一个人?”

  林克英对李达华的目光毫不在意,依旧微笑着回答:“对,就凭我一个人,你可以怀疑我能不能做到,但最好不要用自己价值数十亿的生命冒险。”

  李达华沉默了,他知道如果自己喊一声,那么就会惊动整个家中所有人,这个叫林克英的狂妄青年绝对跑不掉。

  但那些保安赶到餐厅需要时间,而如果林克英这个时候掏出凶器的话,李达华不认为自己年过半百的身躯能够顶得住一个青年的攻击。

  哪怕是受伤,也不是李达华愿意见到的。

  正如林克英所说,自己价值数十亿的生命,何必拿来冒险?

  考虑得失之后,李达华这才阴沉着语气,开口道:“我可以用多少钱,才能让你现在自己离开?”

  “没有惊动其他人,很明智的选择。”林克英向李达华走了过来,“钱的问题我们可以再慢慢商量,但你必须跟我走一趟。”

  李达华忍住了掉头就跑的冲动,他腿脚不好,肯定跑不过一个年轻人。

  “你想带我去什么地方?你真的只是为了钱?”

  看到林克英双手带着黑色手套,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李达华的声音终于稍稍急促了。

  他要干什么?想在这里就对我动手吗?

  “这些问题一会你就知道,不用急于一时。”

  林克英走到李达华的背后,将手里面的尖刀抵在李达华的背上:“现在,你最好听我的吩咐行事,否则后果绝不是你乐意见到的,你觉得怎么样,李先生?”

  感觉到锋利的刀尖穿透了衣服,刺破了他背后的皮肤,一点尖锐的疼痛让李达华整个人都僵硬起来。

  刀锋没有丝毫颤抖,这绝对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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