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百二十八章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_末世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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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大佬慢条斯理表情淡淡。

  他重新扣好因激烈动作而挣脱的袖口,抚平白衫上的每一个褶皱,并稍稍拢了拢略显凌乱的发丝。

  这是风度,越是到这种时候有素质的人就越会体现出不同寻常的风度。

  当然,我们通常要刻意或非刻意的省略掉前期及中间冗长的过程,达到那个统一而和谐的时间才进行表述,也就是——事后。

  事后,赵二的脸看上去有些惨烈。

  不过他并不在乎,整个人已经笑疯了,

  “哈哈哈,温什么来着,温润如玉是吧,君子之风是吧,破功了没?”

  温重酒从容的迈着八字步走开,根本没打算理这货。

  林愁端着两个人的菜出来,对鼻青脸肿的赵二视而不见。

  这货都能豁出老脸杵在燕回山和发生委大门口骂街,挨顿揍什么的最正常不过了。

  倒是跟在他身后的雪人让赵二打了个哆嗦,

  “我敲...ta怎么也跑出来了...”

  雪团子yingyingying的说,

  “我怎么就不能出来啦?我还交到了新朋友呢!”

  雪人的新朋友当然是苏有容。

  也就那么一瞬间的事儿,俩人突然就有了共同语言,或者说发现了共同的兴趣爱好,要互相交流观摩学习一下对方的收藏品。

  嗯咳,引用雪团子大佬的原话,殊途同归,那应该叫做“凝固时间的艺术”。

  把林愁听的一愣一愣的。

  凝固时间的艺术?

  ——就那些印着黄大山脸的平底锅倒模?!

  赵二从林愁手里夺过酒坛子,啪的一声排开泥封,

  “吨吨吨吨吨~”

  一边喝一边还不忘挑个分量足的大猪蹄子,拎在手里张牙舞爪着,

  “这个好这个好,这个贼鸡儿下酒。”

  “吃过多少家了,就林子你这儿的猪蹄最合我心意,皮连着筋筋带着骨,紧绷绷还忒入味儿,有嚼劲有咬头,越嚼越香~”

  “别的地儿要么扒得软塌塌烂乎乎的一闻上去全是香料的味道,要么干脆就连个咸淡都尝不出。”

  林愁制作的水晶肴肉(大猪蹄子)的手法以白卤和冷浸为主,更适合凉食。

  无论是蹄筋肉皮儿都透着一股子“劲”,整个的大猪蹄子牙齿咬上去不撕出动静来就想撕下块肉来是绝对不可能的,每一根蹄筋每一丝纤维断裂的声音都恨不得让人听得清清楚楚。

  林愁最推崇的也是整个啃,尤其是在他这个画风野性粗犷外加神神叨叨的小店,非要去骨切成薄片的话,美是美漂亮是漂亮了,总觉得少了点豪爽多了分矫情。

  赵二用牙齿撕下一根完整的蹄筋,咯吱咯吱的嚼着,满脸的惬意。

  q弹的肉质沁透着冰凉,肉皮胶质与蹄筋中更隐现醇和的滋味,越嚼就越是香气满满。

  原色调的猪蹄未免显得有些单调,所以林愁特意配了两小碟香醋汁,香醋汁里有在酱油中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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