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四章 小凤凤去哪里了_洪荒:我,妖族小兵,被帝俊偷听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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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

  才在黑色的焦炭之上,发现了一道金光。

  重明挥挥衣袖,焦炭被掀了起来,露出了金色的巨蛋。

  “是元凤大人涅槃的时候,出现的那一颗巨蛋,现在默皇在其中吗?他若是出来了,我该如何应对?”

  他面色难看,五官扭曲到了一起。

  想起之前,自己对李默出手,结果被暴打的局面,十分尴尬。

  现在,李默一跃成为了元凤的道侣。

  这地位,可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的话,李默可能是敌人,是对手!

  这下好了,李默变成了自己人了。

  不过,现在的李默可不知道。

  “既然默皇和元凤大人,结为道侣,那等到默皇苏醒,我一定要以礼相待。”

  “不!将他当做了元凤大人对待,即便是朱雀大人和青鸾大人,也比不上的那种。”

  “这样的话,才可以和默皇之间修复关系。”

  “用不了多久,默皇也必然会原谅我。”

  “嗯!不错,就是这个想法!”

  重明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将梧桐林,认认真真的打扫干净。

  原本化作了焦土的梧桐林,变得焕然一新。

  又花了一些时间,在梧桐林重新的移植新的梧桐树。

  没用多久,梧桐林便再一次的被绿荫笼罩。

  “好了,这么美的风景,默皇出关之时,一定会心情很不错的。这样的话,他应该也不会怎么怪罪我之前对他的冒犯。”

  重明得意地擦擦汗。

  做完了一切,他才盘膝坐下,静静的等待着。

  而金色巨蛋之中的李默,这时候还不知道。

  自己的计划,完全被破坏了。

  他原本是想要,联合锦毛貂王和凤族,带着凤族,直接攻打龙族,做做样子。

  好让所有人都相信他李默开始造反了!

  但是呢!

  他这个便宜老婆,居然背着他跟妖族结盟去了。

  李默伸出手指,金色的火焰,宛如是顽皮的孩子一般,在他的五指之上,疯狂跳动。

  炽热的温度,让金色的蛋壳之上,都瞬间出现了裂缝。

  “修为和火焰,也算是稳定了,不过这新的火焰,要取一个什么名字呢?”李默思索之际,脑海之中,冒出了一个名字来。

  大日金焰!

  就是你了!大日金焰。

  他伸个懒腰,打着哈欠,一巴掌拍在了蛋壳之上。

  大日金焰覆在了他纤细的手掌之上。

  轰然一声,强横的力量瞬间将蛋壳击溃。

  虚空震动,不死火山群附近的烈焰,也在蠢蠢欲动,似乎要即将喷发了一般。

  这一幕,直接让正在盘膝修炼的重明,吓了一个激灵。

  他怔怔的看向李默!

  咽了一口吐沫,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太乙金仙中期的实力了?

  之前的时候,还是金仙中期,现在就太乙金仙了?

  这还让不让鸟活了?

  而且,重明明显的感受到,刚刚那一掌,若是自己抵挡的话,怕是会直接被拍成了肉酱。

  现在的李默,怕是不需要其他的手段,赤手空拳也能将自己干趴下了。

  他连躬身迎接:“恭迎默皇出关!默皇万古不朽!”

  “哟呵!重明,你怎么现在变了一个样子啊?你之前不是对我各种不顺眼,各种不满吗?”李默感受到这突然的变化,也不由得有些不适应。

  “怎么敢!现在默皇可是元凤大人的的道侣,身份不同往日了。”重明头都没抬,对李默说道。

  “啊?看来你们都知道了,这个娘们儿,居然这么迫不及待的,就将我们之前的关系宣布出去了。”李默低语道。

  旋即眉飞色舞,开始准备自己的计划道:“小凤凤在哪里呢?”

  闻言,重明嘴角一抽抽。

  小凤凤?

  这是什么奇葩称呼?

  好吧,现在李默有资格这么称呼元凤。

  就连重明,也说不得什么。

  人家现在关系亲密的不得了,知根知底的那种。

  “元凤大人现在不在不死火山,去了蓬莱岛了。”重明回答道。

  “什么?去了蓬莱岛了?我的小乖乖,居然这么这么着急!我还没有说要攻打龙族,直接造反呢。”李默简直快要跳起来了。

  元凤真是他肚子里的小蛔虫,居然这么了解自己的想法。

  “什么?不对啊!默皇!”

  “元凤大人是去与妖族结盟的!”重明回答。

  李默闻言,直接石化,看向重明,暗叫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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